“11·16”交通肇事潜逃案侦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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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5643
颗粒名称: “11·16”交通肇事潜逃案侦破记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记录了对于“11·16”交通肇事潜逃案历经8天的侦破记录。
关键词: 辽阳市 通肇事 逃案

内容

杜庆福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灯塔县公安交通警察队值班室的寂静。值班员迅速拿起听筒:“您好,什么?!”他迅速打开值班记事簿疾书:“1989年11月16日晚6时30分,在辽关线17公里王家粮库大门东边发生一起车祸,有一行人被车撞成重伤,肇事人已驾车逃离现场……”
  陈世奇队长和赵学林副队长立即率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
  伤者已被群众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在现场右侧用苞米秆围成的一个大圈内只有一条8.5米长的单车刹车印痕留在路面上。借着汽车灯光,干警们一面对现场进行认真的勘查,一面又对在场和过路的群众了解情况。经现场勘验,认定肇事车是由东向西行驶,车速在每小时30多公里。在有万余台机动车辆的灯塔县里,要寻找一台肇事的车辆,犹如大海捞针。
  晚9时多,在县交通队的会议室里,十几名参战干警在队长陈世奇同志的主持下,正对此案进行分析和部署,经过大家的讨论,对案情做了四点分析。从肇事时间看,大约在六时左右,在这个时间内由东向西行驶的车辆可能是本县外出归同的车辆。从肇事的车种来看,根据现场的刹车痕迹和印花及速度来判断,拖拉机可能性大。从肇事地点来看。现场在王家粮库门前附近,这里与沙河池村紧靠着,尽管晚间来往行人和车辆稀少,但一定能有现场目睹者。肇事者敢驾车逃跑,很可能是个涉世不深的青年司机。
  据此,他们研究制定了侦破方案,组成两个侦破小组。他们又赶到市内查看伤者的情况,医院医生证实:被害人因脑挫裂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第二天一早,侦破一组与县公安局法医对尸体进行检验,另一组对肇事现场附近和沿路的各村进行路访,以寻找破案线索。下午验尸结果表明:被害人是从背后猛烈冲撞而造成脑重伤而死的,身上有刮的痕迹,细心的法医还从死者的裤子上发现红色漆片。接着路访的同志经过深入的调查和走访,找到了一位目击者,他回忆说:“那天他骑车回家时在路上发现有一辆四轮拖拉机撞了一个行人之后,下来两个人把被撞的那个人抬到路边,就开着拖拉机朝沙河池村方向急速开走了,拖拉机颜色是红的,牌照号因天黑我没看清楚。”这一重要发现,使侦破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侦破组确定了以沙河池村为重点的侦破方案。在王家乡派出所的协助下,对全乡所有的拖拉机进行摸底检查。一天、二天过去了,网越缩越小了。同志们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地开展工作,经过艰辛的努力,终于有了新的线索,据一群众反映说:“沙河池村拖拉机驾驶员王占彬当晚开着拖拉机路过肇事现场回到家,这几天又行迹可疑。对此,侦破组把王占彬做为重大嫌疑进行审查,在反复教育和政策攻心下,他不得不低头交待说:“16日那天,我开拖拉机认铧子拉砖同来到家时天已黑了,我大舅哥王振营和他车的司机王景林就来到我家里屋说:‘他车撞人后跑了,要是承认,要花很多钱。’我知情不举有罪!”随后,肇事拖拉机车主王振营也到交通队投案自首。11月23日,驾驶员王景林被依法拘留。他沉痛地说:“肇事后,我抱着侥幸心理逃走,没想到第8天就被你们查出来了。”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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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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