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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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4436
颗粒名称: 辽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并列题名: (一九九〇年三月十八日辽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辽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志明所作的《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关键词: 辽阳市 决议 第三次会议 通过

内容

辽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志明所作的《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经济建设、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种犯罪分子,把反贪污、赂贿斗争深入开展下去。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干警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索质,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保障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促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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