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猪肉擅自抬价该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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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3226
颗粒名称: 售猪肉擅自抬价该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1月9日,辽阳市文圣区物价检査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规定,对庆阳国营副食商店擅自将抬价一事进行了处罚。
关键词: 辽阳市 副食商店 猪肉 抬价

内容

元月9日,文圣区物价检査所根据群众举报,经检査核实,庆阳国营副食商店擅自将每500克价值2.25元冻猪肉抬高到每500克2.40元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分别处以500元和50元罚款。赫广彦 东君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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