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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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2658
颗粒名称: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摘要)
分类号: D676.5
摘要: 一、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高度重视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二、党组织要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实行统一领导。三、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五、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六、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八、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队伍的建设。
关键词: 改善工作 共青团妇联

内容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消息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摘要)
  工会、共青团、妇联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先进青年、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三大确立的基本路线,推动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必须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这些群众组织的作用。
  一、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高度重视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建设和改革最基本的动力,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强大而又集中的社会力量。青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击队,是党和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妇女占人口的半数,是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建设和改革事业的推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国家和民族的振兴,时刻离不开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整个工人阶级和包括青年、妇女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就要充分尊重他们的国家主人翁地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扩大他们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这一切,都需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
  二、党组织要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实行统一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光锋队,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都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实行统一领导,使这些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的一致。实现党的领导,应当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内党组织的活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使党的主张经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民主程序,变成各自组织的决议和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自觉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自觉维护党的统一领导,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警惕和防止任何企图摆脱或削弱党的领导的倾向,警惕和防止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破坏安定团结。决不允许任何〓提出同党对立的政治主张。决不允许存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政权的政治组织,一经发现,必须依法取缔。
  三、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会、共青团、妇联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进行工作。同时,党组织应当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执行它们上级组织的决议,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样,工会、共青团、妇联才能更好地体现各自的性质和特点,才能广泛地吸引和团结各自联系的群众。
  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
  职工、青年、妇女作为不同的社会群体,都有各自的具体利益。在我们的国家里,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同职工、青年、妇女的具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是,总体利益同具体利益之间、这部分群众同那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之间也有可能产生某些矛盾。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必然侵害群众的利益。因此,广大职工、青年、妇女需要通过各自的组织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具体利益,党和政府也需要工会、共青团、妇联经常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密切同广大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尽力解决群众的困难;同时,要在实际工作中引导职工、青年、妇女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这样工会,共青团、妇联才会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才能更好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五、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和帮助工会、共青团、妇联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上,按照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目标,根据职工、青年、妇女的不同情况,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墓本理论教育,革命传统、理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国情、形势、政策教育和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工会、共青团的论述和党章的有关规定,工会、共青团应当成为广大职工、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六、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成为广大群众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各级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联对政府工作民主参与的制度。当前应做到:(1)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物价、住房以及其他涉及职工、青年、妇女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时,要有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代表参加,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后再作出决定。(2)各级政府设立的工资、物价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专门机构,应吸收工会的代表作为正式成员参加工作。各级政府设立的其他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门机构,应视需要吸收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代表作为正式成员参加工作。(3)某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与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分别或共同联署发布文件。(4)各级政府可以指定一位负责人加强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联系,帮助它们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将有关情况向政府反映,以取得支持。(5)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大中城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定期、不定期地通过与同级工会召开座谈会或联席会议等形式,通报政府的一些政策、法规及重要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一些问题。
  七、增强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活力。
  工会、共青团、妇联所联系的群众主要在基层。各级党委要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努力使基层组织的工作活跃起来。要把工会、共青团、妇联基层组织是否具有活力作为检查和考核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
  八、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队伍的建设。
  指导和帮助工会、共青团、妇联建设一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热心群众工作,熟悉本职业务,受到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是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级地方党委应当按照干部队伍“四化”的标准,帮助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配备好领导班子。要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的领导班子建设。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班子内部要增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谦让,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做好工作。对瓴导班子成员,要建立群众民主评议制度。
  要有计划地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的交流和培训工作。帮助它们办好现有的干部院校,加强在职干部的培训。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成为培养和输送干部的重要基地,特别要注意输送优秀的年轻干部和女干部。
  要关心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积极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中工作勤奋、成绩突出的,应予鼓励。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应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中央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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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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