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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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2406
颗粒名称: 人民法院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接受该刊记者采访时强调,人民法院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关键词: 辽阳报 人民法院 独立 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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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1日消息据《了望》周刊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日前在接受该刊记者采访时强调,人民法院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任建新解释说,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法律是党领导国家立法机关集中全国人民的意志制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审判案件,正是服从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今后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坚持如下五条原则:一是坚持作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二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强化人民法院的专政职能;三是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四是坚持严肃执法,正确执行政策;五是坚持人民司法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
  他说,在新的一年里,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全面开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保障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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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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