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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1793
颗粒名称:
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今天在这里强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对法院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完成审判任务的根本保证,各级人民法院要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
关键词:
辽阳报
人民法院
党的领导
内容
新华社北京1月4日消息 (记者张宿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今天在这里强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对法院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完成审判任务的根本保证,各级人民法院要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
任建新在今天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说,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法律是党领导国家立法机关集中全国人民的意志制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审判案件,正是服从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同资产阶级国家的“司法独立”是根本不同的。
任建新总结了改革开放十年来人民法院的工作经验。他认为,在我国,执行国家的法律与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是一致的。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执法机关,在各项审判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肃执法,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以党的方针为指导,那种把法律与政策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的。
任建新说,坚持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是我们一贯的指导思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的人民法院,必须强化对敌专政的职能,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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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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