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评选见义勇为社会公德标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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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1314
颗粒名称: 我市开展评选见义勇为社会公德标兵活动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12月辽阳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开展评选“见义勇为”社会公德标兵活动。
关键词: 辽阳市 通知 社会公德标兵

内容

本报讯 最近,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开展评选“见义勇为”社会公德标兵活动。
  《通知》提出了评选的5项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 2、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积极揭发检举各种犯罪分子:3、临危不惧,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治安;4、学习雷锋,爱护公物,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5、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老敬贤,关心帮助鳏寡孤独和残疾人。
  (王洪刚)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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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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