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处长“受贿”水落石出诈骗犯作茧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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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1061
颗粒名称: 仨处长“受贿”水落石出诈骗犯作茧落入法网
分类号: G210
摘要: 辽阳市曾轰动庆阳地区的庆阳公安处三位处长“受贿”一事,现已查清,诈骗犯刘绍曾被逮捕归案。
关键词: 辽阳市 诈骗犯 法网

内容

曾轰动庆阳地区的庆阳公安处三位处长“受贿”一事,现已查清,诈骗犯刘曾被逮捕归案。
  今年4月23日,庆阳化工厂动力分厂工人孙家莲,因盗窃厂内紫铜线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很快结了案。对孙给予治安拘留1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然而,孙从收容所出来后,在社会上大肆吹呼说自已在被收审期间出入如何随便,抽烟喝酒如何随便等等。并声称这次为了早日出来,竟托人说情花去3千多元,分别送给了庆阳公安处3位处长。一时间,庆阳地区众说纷纭,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坏影响。主管公安工作的副厂长迟家贵同志,对此事非常重视,明确指示要尽快查清事实真相。
  那么,就让我们撕掉诈骗犯刘绍曾的面纱,还其真实面目吧。
  刘绍曾,男,45岁,系辽阳市太子河区东京陵乡沙坨子村村民。
  1989年4月23日,当孙家莲被收审后,孙妻顾福珍,大女儿孙玉兰等人,为了孙的问题多次找到孙的老同志李长发(同案,已被拘留),求其为丈夫说情。李长发找到刘绍曾,刘满口应允为其找人说情。李、刘二人为此事多次在孙家吃喝。一次,刘绍曾向李长发提出托人说情需要花“人情费”3千元,并言称,如不花钱,孙将被法办,厂籍也难保等等。5月8日,李刘二人再次来到孙家索要人民币3千元。孙妻为了结此案,便当即将借来的3千元钱交给了李长发,李出门后,自已留下600元。将余下的2400元给了刘绍曾。刘得钱后嫌少,又指使李向孙家索要1千元。孙家见钱拿出一个多月也未见人出来,没再给拿钱。一天傍晚,刘绍曾怀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了公安处李副处长家为孙说情,并说事成之后一定有重谢,李处长耐心地说服他,劝其不要搞歪门邪道。他遭到拒绝又没法向孙家交待,便对孙家和在社会上大肆宣扬钱已送给了公安处三位处长了,每人1千元,欺骗孙家,诬陷他人。而后将骗得的钱部分用在了购柴油机和与人合伙装船上。
  至此,公安处长受贿一事真相大白。刘绍曾骗取他人钱财一案已构成诈骗罪,作茧者必自缚,等待他的将是正义的审判。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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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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