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市内公共汽车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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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20241
颗粒名称: 我市调整市内公共汽车票价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从1991年10月1日开始,盘锦市对市内公共汽车票价进行调整。
关键词: 汽车 票价 调整

内容

本报讯 (记者刘长军报道)从10月1日开始,我市对市内公共汽车票价进行了调整。市内公共汽车票价收费标准由过去的每人公里0.024元调整为0.035元。
  过去,我市执行的市公共汽车票价收费标准是10多年前制订的,执行每人公里0.024元的价格标准,始终没有进行过调整,而汽车配件、轮胎、电瓶、汽油等价格成倍上涨,每年上级部门只给市公共汽车公司120吨平价汽油,而该公司每年实需汽油1400吨,缺口较大,全年就得支付汽油平议差价93万元。尽管该公司努力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加强内部经济核算,向管理要效益,但仍然准以维持收支平衡,车辆及各项设施无力更新改造,一些车辆“带病”运行,如此下去,群众所关心的“乘车难”问题将难以解决。省内其它一些兄弟市已相继对公汽票价进行了调整。针对这种情况,根据市政府1991年9月26日40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经市物价局批准,对我市市内公共汽车票价进行调整,即市内公共汽车票价收费标准由每人公里0.024元调整为0.035元;月票价格每人每月优惠30%;市内公汽按乘车区间站数计价,每3站车收费0.10元,8路环路车乘车即收0.20元。调整后的票价收费标准为:交通局——火车站票价0.50元,月票20元;火车站——吴家票价0.40元,月票16元;火车站——制药厂票价0.30元,月票 12元;水电局——大洼票价0.70元,月票28元;交通局——卷材厂票价0.40元,月票16元;火车站——新生票价0.60元,月票24元;交通局——盘天化票价0.70元,月票28元;环路票价0.20元,月票8元。调整后的价格,处于全省中下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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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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