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岭镇在深化改革中办了三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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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20203
颗粒名称: 沙岭镇在深化改革中办了三件实事
分类号: F327
摘要: 1991年,盘山县沙岭镇在深化农村改革中,调整了一部分农村土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关停了一厂一店。完善了农村经营机制,促进了经济发展。
关键词: 沙岭镇 农村 改革

内容

本报讯 盘山县沙岭镇在深化农村改革中,从镇情和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办了三件事,即:调整了一部分农村土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关停了一厂一店。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经营机制,促进了经济发展。
  沙岭镇党委和政府根据农民的要求,因势利导,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土地承包二十五条规定,并对宗家等6个村的土地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经营机制,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前几年,沙岭镇办企业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由于市场疲软,经济滑坡,加之企业本身管理不善,化工厂和日杂商店出现亏损,靠银行贷款过日子,达到了资不抵债的地步。镇党委主要领导审慎从事,在继续发展镇办企业的同时,亲自到外地有关厂家进行考察,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认为这一厂一店确无继续生存能力,便果断地令其停业,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
  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最近,镇里决定:把以前规定的每个村的年管理费指标压缩2000元,仅此一项,全镇共减轻农民负担32000元。同时将原来的村干部工资百分之百由村经费支出,改为百分之八十村经费支出,其余百分之二十靠村干部发展村办企业、多种经营收入解决。这样一来,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促使村干部千方百计发展村办企业,壮大集体经济。为了保证这两项改革的落实,镇里专门将这些指标印发给各村干部群众,监督执行。
  (李桂林)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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