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盘锦市文明市民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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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20082
颗粒名称: 我市发布《盘锦市文明市民公约》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1年9月盘锦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指导委员会发布了《盘锦市文明市民公约》,并为此发出通知。
关键词: 文明 建设 通知

内容

本报讯 (记者杨根华报道)最近,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指导委员会发布了《盘锦市文明市民公约》,并为此发出通知。
  通知说,《盘锦市文明市民公约》的宣传和落实,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一件大事,是“学做创”竞赛活动的一个具体内容,是教育全市人民遵守社会公德,进究文明礼貌,树立社会新风的一项有效措施。当前,要结合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的“七一”讲话精神,认真抓好对公约的学习和宣传,使公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明确做文明市民的标准、规范和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带头执行公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用公约规范自己的言行。要积极开展争当文明市民和评选文明市民标兵活动,树立典型,正面引导,保证文明市民公约的贯彻执行。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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