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所与税务干部家属签订廉政合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9770
颗粒名称: 高家所与税务干部家属签订廉政合同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91年大洼县高家税务所为加强廉政建设,开展税务干部家属「贤内助」活动。
关键词: 廉政 建设 「贤内助」

内容

本报讯 大洼县高家税务所为加强廉政建设,开展税务干部家属「贤内助」活动。他们与家属签订了《抓廉政、促勤政合同书》,勉励家属支持税收工作。上半年这个所实现工商税收九十六点一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百分之九十六。(国春夏)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盘锦日报》作为中共盘锦市委机关报,承担着"办主流媒体,做主流新闻,为主流服务"的历史使命。 《盘锦日报》是盘锦地区最具权威性,具有影响力,兼有广泛性和深入性的媒体,也是盘锦地区覆盖最广,传阅率最高的主流平面媒体。

阅读

相关人物

国春夏
责任者

相关机构

大洼县高家税务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大洼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