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我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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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9573
颗粒名称: 省政府批复我市城市总体规划
分类号: D676.5
摘要: “溢洪区能否取消?”“河南村能否动迁?”这两个关系到盘锦市总体布局的问题,1991年终于有了定局。6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正式作出《关于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关键词: 城市 总体布局 防洪标准

内容

本报讯(记者齐世杰报道)“溢洪区能否取消?”“河南村能否动迁?”这两个关系到盘锦市总体布局的问题,现在终于有了定局。6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正式作出《关于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批复》明确宣布:“同意城市防洪按五十年一遇标准设防。采用取消溢洪区、动迁河南村防洪改造方案。”对取消溢洪区后腾出的土地如何利用问题,《批复》也作了明确的指示:“要作生活居住,公共建筑和绿化建设发展用地。”这意味着不得在溢洪区建工厂,以防环境污染。
  《批复》还就盘锦城市性质问题,远期规划和近期规划问题,城市绿化建设和“菜篮子”工程问题,规划布局结构问题和环境保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答复。
  关于盘锦市城市性质,《批复》中说“盘锦城市性质定为:以石油、化学工业为主,轻纺工业为辅的现代化工业与对外开放城市。”
  关于远期规划和近期规划问题,《批复》同意城市规划期限近期到1995年,远期到2000年。城市规划区面积197.6平方公里。近期市区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39平方公里,远期市区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48平方公里。
  关于城市布局结构,《批复》说:“同意两个组团规划布局结构”。“关于城市规划区(包括采油区)内地上地下一切建设都要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在采油区范围内要严格控制地上非采油设施的新、改、扩建,不得妨碍油田生产和发展。油田在进行地上地下设施建设时,要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以免影响城市发展建设,保证城市安全。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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