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普法小组作出四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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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9242
颗粒名称: 市普法小组作出四项决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1年5月22日,盘锦市普法领导小组举行全体成员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巴殿璞出常了会议。
关键词: 普法 法制 会议

内容

本报讯 5月22日,市普法领导小组举行全体成员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巴殿璞出常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我市“一五”普法工作,研究了我市“二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工作意见,并作出了四项决定:一是决定认真实施我市“二五”普法规划;二是决定在我市全方位开展依法治市活动;三是决定近期召开全市“二五”普法启动工作和依法治市动员大会;四是决定近期召开法制教育新闻工作会议。
  会上,巴殿璞同志就“二五”普法和依法治市着重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各级领导要务必明了“二五”普法和依法治市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各级领导务必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三是各级领导要提高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紧迫感,克服松劲厌战情绪,以普法为己任,全力抓好普法。(普办)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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