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陈家乡推行土地承包“三田”制尝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9082
颗粒名称: 请看陈家乡推行土地承包“三田”制尝试
分类号: F327
摘要: 1991年盘山县陈家乡土地承包推行“三田”制后,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种地和增加投入的积极性。
关键词: 土地 承包 制度

内容

本报讯 盘山县陈家乡针对土地承包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结合本地情况,借鉴外地经验,对10个村的土地进行了较大规模调整,改原来的“两田”制承包为“三田”制,率先为我市合作经济调整完善土地承包办法,做了有益的尝试。
  陈家乡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采取了新的承包办法。一是划分口粮田。口粮按每个农业人口一亩的标准划分。对计划外出生的人口在土地调整前不交够罚金的,及人在户不在,非法同居的妇女不分口粮田。口粮田除负担某些直接生产费及农业税外,不承担定购粮任务及各项提留。二是承包责任田。责任田按劳动力承包,女劳力分得男劳力的一半。对接近或超过劳动力年龄者,经本人申请并承担一切应尽的义务,经群众评议后,也可分给责任田。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和大中专在校生,以及在押犯,欠款两年的户不给责任田。三是确定经济田。从全村总耕地面积中留出10%作为经济田,优先承包给讲信誉、有资金的种田能手或吃商品粮的待业青年。
  陈家乡土地承包推行“三田”制后,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种地和增加投入的积极性,壮大了集体经济,减轻了农民负担。使90%以上的农民乐于接受。
  (刘建明 高向升)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盘锦日报》作为中共盘锦市委机关报,承担着"办主流媒体,做主流新闻,为主流服务"的历史使命。 《盘锦日报》是盘锦地区最具权威性,具有影响力,兼有广泛性和深入性的媒体,也是盘锦地区覆盖最广,传阅率最高的主流平面媒体。

阅读

相关人物

刘建明
责任者
高向升
责任者

相关地名

盘山县陈家乡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