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省市委授予徐慧玲英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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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7312
颗粒名称: 团省市委授予徐慧玲英雄称号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最近,团省、市委分别作出决定,授予徐慧玲“奋不顾身、保卫国家财产”青年英雄和“不畏强暴、舍己为公”青年英雄光荣称号。
关键词: 青年 英雄 称号

内容

本报讯 团省、市委最近分别作出决定,授予徐慧玲“奋不顾身、保卫国家财产”青年英雄和“不畏强暴、舍己为公”青年英雄光荣称号,团市委迫认徐慧玲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1990年5月10日下午2时24分,盘锦商业大厦出纳员徐慧玲为保卫国家20566元巨款,与持刀抢劫凶犯殊死搏斗,壮烈牺牲。
  11月16日,团市委在英雄生前工作过的商业大厦召开命名表彰大会,向英雄的父母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
  团市委副书记王永恒在会上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徐慧玲的精神实质,做好本职工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广华在讲话中指出,全市人民要象徐慧玲学习,把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推向前进。
  (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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