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做为一件大事认真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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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6858
颗粒名称: 把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做为一件大事认真抓好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盘锦市政府副市长杨银山发表电视讲话,指出《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
关键词: 工作 行政 法律

内容

本报讯 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夕,市政府副市长杨银山发表电视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是保证各级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措施。这项法律,不仅为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当家做主权利提供了法律武器,而且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进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益,搞好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对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都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结合我市情况,杨银山讲到自从《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都遵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在思想上、组织上、学习上、宣传上、制度上做了大量的、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抓了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从今年5月到现在,全市共举办《行政诉讼法》学习班55期,培训各级干部5300多名,其中市里举办县团级领导干部学习班5期,培训县级以上领导干部261人;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举办学习班49期,培训科级干部2460人。除此以外,还培训2550名宣传骨干。
  通过培训,广大干部掌握了《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明确了颁布实施《行政诉讼法》的重大意义,为贯彻执行好这个法律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抓了社会宣传工作。为了使《行政诉讼法》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行政部门充分和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宣传车等宣传工具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行政诉讼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司法局还购买了有关普及《行政诉讼法》的a像带和学习材料,发至基层单位,组织群众观看、学习。使城镇、农村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到60 %和40%,强了广大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
  三是抓了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建市以来,市、县(区)两级政府共下发444份文件,通过清理,废止了104份,修改的95份,保留的245份,为《行政诉讼法》的顺利实施扫清了障碍。
  四是抓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清理工作。自从国务院〔1990) 2号文件和省政府〔1990) 16号文件下发后,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都成立了复议机构,对过去的行政行为做了全面的清理。仅市公安局就对35类、1105件作了全面清理,为《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创造了条件。
  五是抓了组织领导的落实工作。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组成的《行政诉讼法》实施领导小组和法制办公室,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实施《行政诉讼法》做了充分的组织准备。
  但从目前全市工作进展情况看,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一些干部群众对实施《行政诉讼法》在认识上缺乏高度,在理解上短乏深度,这些都必须在下步工作中认真解决。
  杨银山强调:《行政诉讼法》实施在即,要求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以临战姿态,突出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各级干部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问题。希望各级干部要抽出一定时间,逐条逐句地、全面系统地学习《行政诉讼法》,提高对《行政诉讼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彻底解决“无用论”、“无关论”、“难办论”等模糊认识。
  二要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动用一切宣传工具,发动所有新闻单位,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个大发动、大宣传、大造舆论、大造声势的热潮,使《行政诉讼法》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要继续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市、县(区)的两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再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整顿,该废除的要废除,该修改的要修改,该纠正的要纠正,保证《行政诉讼法》的顺利实施。
  四要加强领导,建立机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给各级政府增加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日程,作为当前迫切任务、头等大事来抓,特别是要尽快成立法制机构、抓紧复议制度的建立和搞好地方行政立法,尽快解决复议无机构、办案无人员、工作无制度的问题,以适应法律实施后的需要。
  杨银山最后说,希望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迎接《行政诉讼法》的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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