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月一日起使用经济合同示范文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6715
颗粒名称: 我市十月一日起使用经济合同示范文本
并列题名: 市工商局积极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
分类号: G210
摘要: 从10月1日起盘锦市将全部更新使用统一的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其他一切不规范的经济合同文本将无法律效应。
关键词: 经济 合同 示范文本

内容

本报讯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决定,我市将从10月1日起全部更新使用统一的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其他一切不规范的经济合同文本将无法律效应。
  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提高经济合同履约率、整顿流通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规范经济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和经营行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为使这项措施顺利出台,市工商局除积极做好示范文本的印刷分发工作外,还适时举办了合同管理干部、企业有关人员和各类经济合同当事人参加的培训班,使其掌握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的内容,学会使用方法。执行合同管理规定,把住经济合同的签订关,预防无效合同和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班的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率。
  (本报记者)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盘锦日报》作为中共盘锦市委机关报,承担着"办主流媒体,做主流新闻,为主流服务"的历史使命。 《盘锦日报》是盘锦地区最具权威性,具有影响力,兼有广泛性和深入性的媒体,也是盘锦地区覆盖最广,传阅率最高的主流平面媒体。

阅读

相关机构

本报记者
责任者
盘锦市工商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盘锦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