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召开座谈会宣传《城市规划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5688
颗粒名称: 市府召开座谈会宣传《城市规划法》
并列题名: 李立国副市长要求各有关单位大张旗鼓扎扎实实宜传法规,严格依法办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3月19日上午,盘锦市政府召开座谈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关键词: 规划法 城市规划 建设

内容

本报讯 (记者王忠常报道)3月19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座谈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我华、副市长李立国、市政协副主席王铎以及市县区城建局、土地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约30人出席了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将于4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国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领域的一件大事。参加座谈会的同志结合我市建立以来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实际,畅谈了实施《城市规划法》的重大意义。市建委规划处工程师齐天云说,《城市规划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城市规划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开始走上了依法治市的轨道。前几年,由于没有《城市规划法》,没有依法治城的约束,致使我市建市中出现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双台子区城建局长刘洪义在发言中提出、目前双台子老区改造存在着只考虑经济因素,不顾城市长远发展的短期行为,路边的地方争抢改造,里边就不管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就是城市改造缺乏总体规划,这个问题应引起重视。
  座谈会上,大家还就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的一些问题,发表了看法。
  副市长李立国最后讲了话。他要求各有美单位要做好《城市规划法》的宣传工作,在城市建设中严格执行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市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盘锦日报》作为中共盘锦市委机关报,承担着"办主流媒体,做主流新闻,为主流服务"的历史使命。 《盘锦日报》是盘锦地区最具权威性,具有影响力,兼有广泛性和深入性的媒体,也是盘锦地区覆盖最广,传阅率最高的主流平面媒体。

阅读

相关人物

王忠常
责任者
赵我华
相关人物
李立国
相关人物
王铎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盘锦市政府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盘锦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