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土地局城乡土地管理体制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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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4903
颗粒名称: 兴隆台区土地局城乡土地管理体制已形成
分类号: F327
摘要: 1989年兴隆台区土地管理局经过狠抓依法和科学管理土地工作,形成了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体制。
关键词: 土地 管理 体制

内容

本报讯(记者王森报道)兴隆台区土地管理局建局3年,经过狠抓依法和科学管理土地工作,结束了长期以来多头分散管理土地的局面,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体制基本形成,使全区土地管理工作出现崭新局面。
  兴隆台区地处市中心区,人均土地少,耕地的后备资源不足。他们把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相结合,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实现了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在工作中,他们严格控制非农业建筑用也,从严把关,能用荒地的不用耕地,尽可能多用劣地,少用良田;在未利用的土地上挖掘潜力,大搞开荒造田、垦复土地活动。3年来,全区共垦复土地3900亩,垦复土地面积多于3年来各项建设用地面积。在抓好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工作中,他们依法严格查处乱占滥用土地案件。仅去年,就查处3起较大的乱占滥用土地案件。某企业农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场99.33亩田地进行建窑挖土烧砖,造成29.9亩的土地被严重毁坏。他们发现后,依法拆除了该砖厂一切建筑物及其设施,同时收取造田押金39866元,并限期开荒造田50亩。3年中,兴隆台区土地管理局共查处各类违法占地案件2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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