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评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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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4902
颗粒名称: 我市开展评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活动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1月盘锦市消费者协会推出一项维护消费者利益新措施——在全市范围内评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关键词: 维护 消费者 措施

内容

本报讯 最近,市消费者协会又推出一项维护消费者利益新措施——在全市范围内评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这项活动由市消费者协会组织领导并组成评委会,去年12月20日到今年1月10日开始报名。凡在我市经销生活资料(包括生活服务用品)的国营、集体单位均可到所在地的市、县、区消费者协会报名参加评选。2月10日到3月10日,通过全市消费者投票,选出20家经营商品质量好、服务态度好、价格合理、计量公平、售后服务好、能够正确处理消费纠纷的“消费者信得过单位”。3月10日通过《盘锦日报》公布评选结果后,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消费者协会为入选单位挂匾。 (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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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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