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木器厂行政人员坚持参加义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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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4559
颗粒名称: 盘锦木器厂行政人员坚持参加义务劳动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12月2日,盘锦报刊登一篇盘锦木器厂的行政人员讲究奉献,利用业余时间坚持参加义务劳动。
关键词: 盘锦木器厂 行政人员 义务劳动

内容

本报讯 盘锦木器厂的行政人员讲究奉献,利用业余时间坚持参加义务劳动。
  这个厂是1956年建立的一个老厂。由于设备陈旧,工艺落后,30多年来,企业一直不景气,仅1986年就亏损2.5万元。1988年,赵力元等几名同志正式集体租赁了这个企业。他们首先从干部做起,讲求奉献,不求索取。两年来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从进木材、垛木材到成品入库都是由行政人员来完成。去年,厂里盖起了400多平方米的板房,由设计到施工建成都是由十几名行政人员来完成的,节约资金1.65万元。
  今年六月份,市沥青厂与木器厂签订5000扇门的合同,要求半个月交货。全厂的行政人员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贪黑起早,有时干到探夜12点。有的女同志孩子小,没人看管,就带到厂里。厂长赵力元家住兴隆台,离厂20多里路,来回跑不方便,就吃住在厂里。党支部书记董景田同志年近花甲,又患有严重的哮喘病,但和职工一样苦干。经过全厂职工的努力,按期交了货。
  两年来,厂里的党政主要领导没有休息一个星期天。行政人员共献工6950多个工时,920多个工日,为企业节约费用2万多元。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创历史最好水平,1——10月份实现产值115万元,计划的88%,是去年同期的125%;实现利润2.6万元,是年计划的86%,是去年同期的144%。
  (段维新)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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