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二十五日起调整食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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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4498
颗粒名称: 我市二十五日起调整食盐价格
分类号: F129
摘要: 根据国务院规定,盘锦市从1989年11月25日起提高盐价。
关键词: 盘锦市 提高 盐价

内容

本报讯(记者刘英报道)据悉:根据国务院规定,我市从11月25日起提高盐价。
  今年以来,国家经过治理整顿,市场涨价商品较少,物价指数上升明显减少。仅我市一至十月份统计,物价指数上升就比去年全年下降0.4。
  而食盐价格长期偏低,盐场大部分亏损,保本或微利,盐业生产萎缩,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其它商品价格近年来已进行了多次调整,唯盐价长期未调,商品比价明显不合理。商业零售企业经营盐无利、不愿卖盐,造成群众买盐难。
  这次盐价调整后,我市按第三价区执行。原盐(大粒盐)由每500克0.125元提高到0.21元,精制盐由现行每500克0.16元提高到0.28元,塑料袋小包装精盐每1000克0.41元提高到0.65元。
  盐价调整后,我市实行城乡差价,取消对农村供销社的运费补贴,两区、两县及县城所在地执行市区零售价格。
  目前,商业经营部门正在积极做好调运供应工作,防止食盐断挡脱销。物价及有关部门严格检查,防止“搭车”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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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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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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