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解决险房由十年缩短为三四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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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4147
颗粒名称: 我市解决险房由十年缩短为三四年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89年,盘锦市房产部门改革房地产管理体制,做到有计划改造老区,采取“滚雪球”式的集资办法进行险房改造和商品房开发,使全市要用十多年时间才能解决的险房问题,只用三四年时间就解决了。
关键词: 房地产 管理体制 集资办法

内容

本报讯 市房产部门改革房地产管理体制,做到有计划改造老区,采取“滚雪球”式的集资办法进行险房改造和商品房开发,使全市要用十多年时间才能解决的险房问题,只用三四年时间就解决了。
  建市初期,我市房产部门面临着整顿行业的当务之急。全市大部分房屋建于五十年代以前,结构简陋,质量低劣,布局杂乱无章,致使产业破旧,欠帐累累,效益很差。针对这种局面,市房产部门进行了机构整顿。根据市区划分和房屋分布情况,成立了双台子房管所,兴隆台房管所,市房产修建公司、市房产经济开发公司,实现了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为了实现住宅商品化,市房产部门利用出售老旧房资金和社会集资,采取“滚雪球”办法进行险房改造和商品房开发,先后组织建设各种类型住宅楼22幢,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解决了734户无房户和拥挤户。1988年,他们不等国家投资,不靠地方财政拨款,多方筹措资金800多万元,集中成片改造了双台子区胜利街险房。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住宅楼,做到了当年动迁,当年施工,当年受益。现在基本形成一个配套齐全的小区,已有320户居民搬进新居。
  建市以来,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把市区3000多户破旧险房折价出售给住户。这批险房被住户买去后,很快就翻建一新,同正常投资改造险房的办法相比,可以节约投资3000万元,实质上就是借助广大住房群众的财力,大批改造险房。现在全市险房基本解决。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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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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