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府年底前要为教育办七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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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3706
颗粒名称: 市委市府年底前要为教育办七件好事
分类号: G529
摘要: 为了更广泛更深入地开展尊师重教活动,1989年年末前,盘锦市委、市政府要为教育办好七件事。
关键词: 教育经费 尊师重教活动 教师待遇

内容

本报讯(记者金成明报道)记者从市庆祝教师节表奖优秀教师大会上获悉:为了更广泛更深入地开展尊师重教活动,年末前,市委、市政府要为教育办好七件事。
  一、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按时发放。市直学校取暖煤,按社会标准增加10%的平价指标;继续免收新建校舍的水资源费。
  二、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教。要求今年末,在全市范围内消灭学校现有的险房和二部制教学班。对于学校险房没有按期解决好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要及时为一九八四年前建的学校,无偿补办用地手续。场、乡、镇要尽量给所在学校安排少量耕地,做为学生劳动实习场地。四、努力改善学校住宿生的生活条件。参照居民平均用水量,平价供水;每人每年供应二百公斤平价煤;按居民供应标准供应糖和盐;从九月份开始,凡有粮食关系的住宿学生每人每月增加二公斤细粮,计划内猪肉一公斤。
  五、及时兑现教师的工资及其应得待遇。场办教师职称工资和增加百分之十的工资没兑现的单位,要在九月底前兑现。民办教师的工资年底前必须如数发给。
  六、妥善解决教师住房难问题。双台子区建设的教师宿舍楼要按期竣工。各场、乡、镇要为所在学校教师解决建房用地,并给予适当的建房补助。
  七、分配到农村学校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工资向上浮动一级的政策不变。各县区要认真执行。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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