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举办首届老干部工作领导干部学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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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3622
颗粒名称: 市委举办首届老干部工作领导干部学习班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89年9月6日上午,盘锦市委举办首届老干部工作领导干部学习班。各部、委、办、局和大中型企业主要领导及县区委副书记等参加了学习。
关键词: 老干部 工作 学习班

内容

市委副书记巴殿璞到班讲课
  本报讯(记者孟庆强报道)9月6日上午,市委举办首届老干部工作领导干部学习班。各部、委、办、局和大中型企业主要领导及县区委副书记等参加了学习。
  市委副书记巴殿璞在讲课中指出,由于我市建市晚,党对老干部的各项方针、政策还没有系统地落实好,一些好的经验没有真正得到推广。今天,办这样一个学习班,就是使全体同志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政策,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对老干部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老干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好老干部的两个待遇问题。
  在讲到老干部两个待遇时,巴殿璞副书记依照党的有关政策分别提出了老干部应享受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他说,今后,离退休老干部分级别与在职干部一样享有阅读文件、发给学习材料的待遇,开庆祝会、纪念会应设荣誉席,邀请离退休老干部在主席台上。重要的报告会一定规定请老干部参加。
  在讲到对老干部的生活待遇时,他强调说,在住房分配上,老干部应优先于在职干部,用车也要优先。在企业离退休的老干部企业承包租赁后,在职的干部有补贴,老干部也应适当给予补贴。各个单位一定要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本着对老干部生活待遇从优的原则,积极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巴殿璞副书记最后说,全市要把前一段老干部工作认真总结一下,看一看在对老干部工作的管理上,是否做到组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哪些工作做了,哪些还没有做。通过这次学习班,要在全市上下形成一个敬老爱老的风气,让党和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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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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