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市建成区土地的统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3500
颗粒名称: 加强城市建成区土地的统一管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8月29日盘锦市土地管理局特向市内及外地驻盘各单位发出通知,加强城市建成区土地的统一管理。
关键词: 城市 土地 管理

内容

本报讯 (记者商乃易报道)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暂行办法》和《盘锦市土地管理若干规定》,切实加强城市建成区土地的统一管理,市土地管理局于昨日特向市内及外地驻盘各单位发出如下通知:
  一、凡需使用城市建成区国有土地进行新建、翻建、扩建项目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均须持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向所在地区土地管理局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报市土地管理局复审,由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使用。其他部门和个人均无权审批。
  二、自1988年7月14日起到本通知发布之日止期间内,凡未经市政府批准而进行新建、翻建、扩建使用土地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要在一个月内按上述要求依法补办用地手续。过期不补及今后不经批准仍擅自使用土地的,一经查实,要按《土地管理法》及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盘锦日报》作为中共盘锦市委机关报,承担着"办主流媒体,做主流新闻,为主流服务"的历史使命。 《盘锦日报》是盘锦地区最具权威性,具有影响力,兼有广泛性和深入性的媒体,也是盘锦地区覆盖最广,传阅率最高的主流平面媒体。

阅读

相关人物

商乃易
责任者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盘锦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