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镇对二胎生育合同实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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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3281
颗粒名称: 胡家镇对二胎生育合同实行公证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7月盘山县胡家镇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在盘山县公证处人员的监督下,与本镇的55对夫妇签订了二胎生育合同。
关键词: 盘山县 计划生育 法制轨道

内容

记者在盘山县公证处获悉:盘山县胡家镇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于7月下旬,在盘山县公证处人员的监督下,与本镇的55对夫妇签订了二胎生育合同。
  近几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人们对计划生育这项国策的认识不断提高。在我们盘锦地区,有相当一部分政府部门与职工们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但由于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个别单位或个人出现有合同而不依的现象。尤其是一些群众交了押金,怕政府不给返回,或者即使返回,也不给全额,因此感到心中没底。胡家镇政府抓住了群众这个心理动态,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实行公证,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目前,胡家镇现有的55对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夫妇,都已签订了合同。在签字仪式上,一位妇女激动地说:“一实行公证,我们的心里就有底了。”
  李文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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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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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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