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四个公开 欢迎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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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3164
颗粒名称: 实行四个公开 欢迎群众监督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盘锦市公安系统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治安处罚,户口管理、干警职责、干警纪律四个公开,欢迎群众监督。
关键词: 干警 治安处罚 派出所

内容

本报讯 (记者范增胜 通讯员郑顺利报道)我市公安系统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治安处罚,户口管理、干警职责、干警纪律四个公开,欢迎群众监督。
  过去〓由于治安案件处罚、办户口、警职、警纪不公开,有人认为治安处罚就是“嘴上会气”、“上泡”了事,甚至产生干警敲诈勒索的误解;极少数“户口贩子”在警民之间“对缝”,从中渔利,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人们对干警的职责不了解,去办事经常“乱撞头”、“跑瞎道”感到办事难;群众不知道干警的纪律,极个别警察的违纪行为得不到群众的监督,对此种种,人民群众反映不断。
  针对以上各种弊端,市公安局制定“四公开一监督”制度,从今年4月份起,在兴隆台区公安分局振兴派出所、双台子区公安分局红旗派出所,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先搞试点,逐步推开。市局要求试点单位做到:治安处罚规定上墙、户口办理条件、程序公开,干警姓名、照片、职务、责任,警号摆上办公桌,公安干警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张挂出来与群众见面,还要聘请当地有代表性的人士担任法纪监督员,警民共创新局面。
  目前,这项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红旗派出所管区内的一位居民说:“实行公开办事后我几次到所里办事他们服务热情、办事麻利、不扯皮。
  6月30日,市公安局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开三个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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