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廉政建设的实绩赢得群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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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3097
颗粒名称: 要以廉政建设的实绩赢得群众信赖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7月15日盘山县委书记朱延明在中共盘山县委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提出“我们要以坚决惩治腐败、搞好廉政建设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和拥护。”
关键词: 会议 廉政 建设

内容

本报讯 (记者刘德天报道)“我们要以坚决惩治腐败、搞好廉政建设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和拥护。”这是7月15日盘山县委书记朱延明在中共盘山县委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的。
  朱延明说,要在近期查处一批案件,对重点案件要公开处理。对惩治腐败,不能因为腐败者是少数人而掉以轻心,也不能因为涉及领导干部就手软。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要从严执纪、依法办案,不能姑息迁就,要提高办案率。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支持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的工作。县委对有举报的大案要案要一查到底。
  朱延明说,房子问题,在我县是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要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把建房、分房、修房中的问题,分级查清查透,要上下一致,坚持原则,不准弄虚做假。
  关干于廉政建设,朱延明提出要从县委常委做起,他公布了县委常委廉政建设6条规定:1、下乡工作不准搞聚餐。2、要按规定交伙食费。3、不接受烟、酒、水果、饮料之类招待。4、到县直单位工作,不在任何单位就餐。5、要求基层单位不要以任何理由送礼物。不接受劝说的,把礼物送交县委、县政府办公室。6常委上下班,不做公家车。朱延明重申,今后党政干部个人一律不准拿回扣、得好处费,机关为基层服务不准收手续费,不准接受礼物,不准利用职权向所属单位要钱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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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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