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农电局与下属农电所签订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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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2744
颗粒名称: 盘山县农电局与下属农电所签订责任状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89年,盘山县农电局所属十四个农电所的领导与局长赵守身同志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
关键词: 农电所 领导 责任状

内容

本报讯 盘山县农电局所属十四个农电所的领导与局长赵守身同志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其内容包括不准以电谋私,不准贪污受贿,卡拿用户。同时还明确规定各农电所的劳动纪律和环境卫生等管理细则,出现问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于违纪的农电所将给予政纪处分。
  这个局为了加强廉政建设,实行三公开:即公开用电指标。特别是对分配的系统电量、国油电量和议价电量的公开;公开电量分配对象;公开电量来源,增强分配电量的透明度。为了便于接受用户和群众的监督,局长赵守身同志不但将电量分配一览表放在桌上,方便办事人员的监督检查,还经常深入基层征求意见,掌握需求。
  (苏茂文)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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