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工作实行「两公开一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2663
颗粒名称: 市检察院工作实行「两公开一监督」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盘锦市检察院工作实行重大案件办案结果公开、检察活动公开和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的办法,做到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
关键词: 检察院 检察 监督

内容

历来带有神秘色彩的市检察院工作,如今实行重大案件办案结果公开、检察活动公开和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的办法,做到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
  今年4月,群众举报大洼县唐家营业所北窑储蓄点代办员李淑珍有贪污行为,市县两级检察院对此十分重视。经过大量的调查工作,他们查清了李犯贪污储蓄款8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不仅将罪犯的犯罪事实公开,而且还把此案的办案结果公开。这样,李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很多人都知道。双台子区上稍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长付守云,挪用公款52万余元,此案人们十分关注。市检察院调研部门马上把付守元被捕的事实通过新闻部门,向全市人民公开。
  市检察院在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上,做到内外结合。在内部,建立干警代表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干警代表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对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外部,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并定期向全市每个人大代表和市直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发征求意见函,让他们反映检察干警在社会活动中的表现。他们还和一些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和12个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联系点,到企业中去对话,征求意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从去年开始,市检察院规定星期六为检察长接待日。年初他们不仅当面听控告,而且把接待日当作听取群众意见的好机会。每到接待日,检察长都要主动问一问老百姓对检察机关的反映,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杨根华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盘锦日报》作为中共盘锦市委机关报,承担着"办主流媒体,做主流新闻,为主流服务"的历史使命。 《盘锦日报》是盘锦地区最具权威性,具有影响力,兼有广泛性和深入性的媒体,也是盘锦地区覆盖最广,传阅率最高的主流平面媒体。

阅读

相关人物

杨根华
责任者
李淑珍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盘锦市检察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盘锦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