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系统反贪肃贿斗争取得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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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2625
颗粒名称: 我市检察系统反贪肃贿斗争取得重大成果
并列题名: 目前已查处大要案47件 为国家集体挽回损失120余万元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盘锦市检察系统运用群众举报的有力武器,打开查处贪污、受贿等经济案件的突破口。
关键词: 盘锦市 检察 经济案件

内容

本报讯 (记者杨根华范增胜报道)我市检察系统运用群众举报的有力武器,打开查处贪污、受贿等经济案件的突破口。目前已受理举报案件75桩,查清了47件,正在加紧侦破的11件,待查的17件,一批鲸吞国家、集体财产的“大鱼”落网,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4.545万元。这是5月26日记者在市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
  发现线索是侦破经济案件的头道难关。市检察系统贯彻党中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精神,从去年7月份以来,建立了举报中心。至今举报中心已得到各类经济案件线索102件。其中贪污43件,受贿30件,挪用公款9件。其它经济案20件。在举报线索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124人,仅科级以上干部就有16人。
  举报工作开展后,检察机关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认真办案,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对群众举报的线索,都逐一查核、明确答复。对核准的犯罪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出击、快结案”。陆家地区检察院在查办盘锦劳改总队苇田大队大集体厂厂长吕明忠贪污、受贿一案时,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快刀斩乱麻,迅速查明了吕明忠任厂长期间,在倒卖原油活动中贪污6000元、受贿5150元的犯罪事实,并对吕依法起诉。
  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振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反贪肃贿斗争是检察机关当前的首要任务。我们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举报工作,使举报成为群众揭发腐败现象、行使监督权利的“尚方宝剑”。同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保护举报人。凡是举报遭到打击报复或利用举报陷害他人的,都要依法查处。要不断完善举报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同党的〓和政府的监〓、〓、工商银行、物价、税务、财政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互通情况、移送案件制度,协同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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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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