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去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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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2358
颗粒名称: 市消协去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0多万元
分类号: G210
摘要: 盘锦市消费者协会自去年以来,共受理投诉98起,94%的问题得到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
关键词: 消费者 经济损失

内容

本报讯 (记者王平报道)市消费者协会自去年以来,共受理投诉98起,94%的问题得到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
  去年以来,广大消费者集中反映部分家用电器质量低劣、商店不执行售后“三包”的问题,使消费者经济上受到损失,特别是自去年的抢购风刮过后,侵害消费者利益问题尤为突出。为此,市消费者协会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宗旨,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去年9月,辽河油田钻井二公司工人姜华从盘山县某商场买了一台51厘米乐华牌彩电,到家看了两天就坏了。她找到市消协,经协商问题很快得到解决。钻井一公司服务公司从鞍山五交化商店购买210台将军牌170立升电冰箱,回来后发现有三分之一存在质量问题,并发现其容积不是170立升而是150立升。他们投诉到市消协,经市消协与我市标准计量局和鞍山市消协等单位协商,最后退货140台。一年来,他们共受理投诉98起,解决9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稳定了我市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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