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业局与直属企业签订责任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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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2067
颗粒名称: 市商业局与直属企业签订责任状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89年盘锦市商业局与直属企业签订了1989年目标责任状。
关键词: 责任状 经济 生产

内容

本报讯 为了认真落实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快实现我市商业系统“二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赶上我省中等水平”的“二三五”规划目标,最近市商业局与直属企业又签订了1989年目标责任状。
  责任状中详细规定了商品销售、费用水平、实现毛利、资金周转、利润指标以及文明经商、职业道德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按签订后的责任目标,市直商业企业的商品销售比1988年提高 10%,利润增加63%,资金周转加快5天,费用水平下降20%。目前,市直商业企业正在积极把责任措标落实到基层。(贾存璞)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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