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造林绿化 保护森林责任状》在沈阳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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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1961
颗粒名称: 我市《造林绿化 保护森林责任状》在沈阳签字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3月28日盘锦市绿化委员会主任、副市长田育广在沈阳与辽宁省副省长肖作福签定了1989年——1990年《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责任状》。
关键词: 盘锦市 沈阳 责任状

内容

本报讯 (记者宁钢报道)3月28日,市绿化委员会主任、副市长田育广在沈阳与辽宁省副省长肖作福签定了1989年——1990年《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责任状》。
  责任状旨在本世纪末实现全省基本绿化,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的决定》,明确领导责任,加快我市绿化步伐。责任状中规定:1989年——1990年我市造林1万亩,成活率85%以上的要占总面积的60%;育苗0.3万亩;适龄公民义务植树要保证每年人均完成3——5株;各级领导要亲自落实造林绿化点等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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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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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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