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给计生干部发放岗位津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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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1826
颗粒名称: 市政府决定给计生干部发放岗位津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3月,盘锦市政府决定给计生干部发放岗位津贴。
关键词: 计生干部 岗位津贴 积极性

内容

本报讯 (记者李文彦报道)近日,记者于市政府获悉:从今年开始,给各级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发放岗位津贴。
  为稳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队伍,解决好各级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的生活待遇问题,市政府决定:乡(场、镇)一级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每月发岗位津贴12元,县一级计划生育干部每月发9元,市计划生育干部每月发6元。机关企事业的计划生育干部的岗位津贴可参照以上办法,妥善解决。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报酬,各场、乡、镇也要合理解决。
  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解决好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的政治待遇问题。在入党、提干、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多方调动广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决定最后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计划生育干部,对他们“高看一眼,厚待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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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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