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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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1151
颗粒名称: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9月5日至7日,盘锦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关键词: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 举行 会议

内容

本报讯(记者金成明报道)9月5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盘锦市198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盘锦市1988年预算调整及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上半年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宦,副主任赵振业、郭春新、赵英、李佩实、赵建华和委员共21人出席了会议。副市长刘洪滨、曹志明、刘福钧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年初以来,全市经济形势是比较好的。但是,完成今年的国民经济计划任务很重,困难很大,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市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改革总揽全局,抓好地方工业建设,千方百计扩充市本级的经济实力;大力发展乡镇工业和多种经营,全面振兴农村经济。要扎扎实实地把“双增双节”运动开展起来。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具体情况,为控制物价上涨,制定出坚决的、强有力的措施,工商、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严厉打击那些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破坏物价改革的不法分子。
  会议经过认真充分的讨论之后,原则批准了市政府《关于盘锦市1988年预算调整及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后,强调指出,各级政府要严格控制集团购买,对于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购买高档商品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会议还认为,市人民政府对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做了大量工作,是比较重视的。但个别部门对这项工作不够严肃认真,采取不负责的态度对待代表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还要组织人员对市政府已办理完毕的7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与会的委员们对市法院、检察院上半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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