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税收工作坚持以法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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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1056
颗粒名称: 强化税收工作坚持以法治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8月25日,在盘锦市政府召开的税收工作联席会上,副市长曹志明强调指出:坚持以法治税,是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税收工作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从不同角度支持税收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 曹志明 以法治税 税收改革

内容

本报讯(记者刘英报道)8月25日,在市政府召开的税收工作联席会上,副市长曹志明强调指出:坚持以法治税,是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税收工作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从不同角度支持税收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会议分析了我市财政状况和税收工作形势,指出了在税收中存在的问题,副市长曹志明指出:“建市以来我市税收额不断上升,但还远远适应不了经济建设的需要,税收征管工作还需加强。今年我市税收计划3亿4千万元,我们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各部门齐心协力,超额完成税收任务,争取突破4亿元大关。”
  在谈到如何做好我市以法治税工作时,曹志明说,在商品经济大发展的时期,税收工作比以往更为重要。经济是税收的基础,税收能促进经济发展。税收政策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宏观要求制定的,税收法规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法治税,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税收政策上自作主张,甚至个人随意决定减免税,减免税面越来越宽,时间越来越长。这些都是错误的。要坚持以法治税,首先必须解决“要想发展生产力就主张减免税、要想改革就得靠减免税让利、要想财政包干就不要税法、要想企业承包租赁就不要依法纳税”等思想认识上的错误观念,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有效地控制偷漏税行为,避免滥开减免税口子现象,增强全局观念,克服本位主义。最后他要求各有关部门,对税务人员和工作一要同情,二要支持,三要保护,努力扩大和培植新税源,做到应交尽交,应收尽收。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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