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县王家砖厂分配实行工分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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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0882
颗粒名称: 大洼县王家砖厂分配实行工分制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88年大洼县王家砖厂,在企业内部实行工分制,调动了职工积极性。
关键词: 企业 制度 经济

内容

本报讯 大洼县王家砖厂,在企业内部实行工分制,调动了职工积极性。
  这家砖厂自1974年建厂以来,一直实行有级挣工资,没级挣工分,全厂182名职工有22人捧着“铁饭碗”过日子,干起活攀比、等靠。今年初,砖厂承包人周国凡,把包括他自己在内的22名挣工资的干部、工人都改为挣工分,在保留原有工资级别和待遇基础上,把工资额按25天半时间折成工分,按出勤天数算月工分。月末和年末按完成情况评定发放工资和奖金。
  实行工分制后,调动了全厂职工积极性。日产量比以前增加2000多块砖,职工月收入提高15%。
  (刘忠义)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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