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应建立治安联防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0852
颗粒名称: 新区应建立治安联防组织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8月兴隆台新区住宅楼接连不断地发生盗窃案件,严重地危害居民的财产安全。
关键词: 盗窃 案件 财产

内容

文木
  近日来,兴隆台新区住宅楼接连不断地发生盗窃案件,严重地危害居民的财产安全。虽经公安部门奋力侦破,案件仍不见减少。居民上班时还惦记家里说不定哪会儿要被盗,因而影响正常工作。
  如何能使盗窃案件逐步减少以至杜绝,当然是负责这一区域的公安部门应引起重视的问题。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新建城市需要许多财力物力,而警力短缺目前又难以解决的现状是无法回避的,这就需要我们从多方面来研究解决。笔者认为,新区设立警民治安联防组织是一个较为可行的办法。
  新区居民楼内大多是双职工,白天上班家中无人,或只有离退职工。他们现在没有治安联防的职责,只是看管好自己的家门。犯罪分子正是钻这个空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撬门压锁,盗窃财物。而警力不足,犯罪分子则更大胆妄为,随之出现“没事时看不不见警察,出事警察如云”的现象。
  诚然,公安部门担负着惩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但是,仅靠公安部门是不能完全把治安工作做好的。所以还要靠广大人民群众来协助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管理。如能发挥街道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把那些离退休职工组织起来,设立治安联防小组,建立责任制,在楼与楼〓单元与单元间组成一个个联合防范网络,犯罪分子就很少有可乘之机了。
  另外,还应制定相应的法规条例,对挺身而出维护治安者,不仅要给予政治上的荣誉,经济上也应给予奖励。这样,就会逐步树立起“人人自我服务,人人维护治安”的良好社会风气,大家都有治安责任感,主动地维护安定的社会秩序。这样,犯罪分子也就不能那样猖獗无虞了,居住在新区的人们上班后也不会再为家里担惊受怕了。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盘锦日报》作为中共盘锦市委机关报,承担着"办主流媒体,做主流新闻,为主流服务"的历史使命。 《盘锦日报》是盘锦地区最具权威性,具有影响力,兼有广泛性和深入性的媒体,也是盘锦地区覆盖最广,传阅率最高的主流平面媒体。

阅读

相关人物

文木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兴隆台新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