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举办《水法》学习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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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0579
颗粒名称: 市政府举办《水法》学习班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88年7月5日至6日,盘锦市政府在石山种畜场举办有市、县(区)和“西四场”水利局长参加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学习班。
关键词: 水利法 基本法 学习班

内容

本报讯 7月5日至6日,市政府在石山种畜场举办有市、县(区)和“西四场”水利局长参加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学习班。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感到。经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我国第一部水的基本法。水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使我国在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基本齐备。
  副市长刘洪滨在学习班结束时作了讲话。他说,水法是依法制水、用水、管水的法律依据。要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个学习水法、宣传水法、贯彻水法的高潮,要和今年防汛、度汛结合起来,彻底克服防汛中的麻痹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
  (刘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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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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