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立蔬菜保护区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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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9812
颗粒名称: 我市将建立蔬菜保护区开发区
分类号: F327.65
摘要: 1988年,根据中央和辽宁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杜绝滥占菜地、解决居民吃菜难问题,盘锦市将建立蔬菜保护区和开发区。
关键词: 蔬菜 保护区 开发区

内容

本报讯 根据中央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杜绝滥占菜地、解决居民吃菜难问题,我市将建立蔬菜保护区和开发区。
  保护区菜田,设在近郊,约2500亩,把土质较好的单片耕地和较大的老菜田保护起来,如双台子区的高家、谷家、河南、秃尾、上梢、八一等村的菜地,兴隆区牛官、兴隆分场、田家等村的菜地。保护区内不准污染,不准占用;如确实要占用的,必须“先补后占”,加收占地费1——2倍。
  开发区菜田,设在中远郊,为2300——2500亩,做为后备菜田,计划在新立农场的三十里堡,新兴农场的王家、两棵;前进农场的田家、高屯等地开发,争取在1988年——1992年实施完成。菜田开发区用以补充近郊菜田的不足,增加大宗菜特别是秋白菜的上市量,调节淡旺季蔬菜的供需矛盾。
  我市现有蔬菜基地5000亩,人均菜田1.7厘,与全省平均水平 5厘相差悬殊。 (张海来)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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