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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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9017
颗粒名称: 盘锦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并列题名: (一九八八年一月八日盘锦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88年1月,盘锦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长周守忠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对去年政府工作的总结和回顾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提出的一九八八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是切实可行的,体现了党的十三大精神,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键词: 政府 工作报告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盘锦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长周守忠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对去年政府工作的总结和回顾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提出的一九八八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是切实可行的,体现了党的十三大精神,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首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各级政府和全市各族人民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广泛深入地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全市改革、生产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会议对一年来政府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新的一年里,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牢牢把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带领全市人民,进一步深化改革,深入开展“双增双节”运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速辽河三角洲外向型经济建设,加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把我市的开发建设推向新的水平。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继续发扬艰苦创业、勤俭建国精神,站在改革的前列,〓以加速盘锦的开发建设为己任,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勇于创新,开拓前进,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努力为振兴盘锦多做贡献!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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