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局发布《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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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8909
颗粒名称: 国家标准局发布《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并列题名: 我市将从一九八八年元日十日起实施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从1988年1月10日起,盘锦市将执行《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为使全市食品行业的企业标准、按时贯彻执行该标准,市计经委和市标准计量局于12月26日召开了会议并举办了培训班。
关键词: 食品标签 通用标准 培训班

内容

本报讯 从1988年1月10日起,我市将执行《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为使全市食品行业的企业标准、按时贯彻执行该标准,市计经委和市标准计量局于12月26日召开了会议并举办了培训班。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是为加强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由轻工业部、商业部等部门共同起草并经国家标准局批准的国家标准,自1988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局和轻工业部等6部门还作出了关于实施这一标准的几项规定:全国所有制造、包装食品的国营、集体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这一标准设计、印刷、使用标签;如原标签不合要求,则应更换或另加补充标签;如标签上缺少食品名称、厂名、净含量等内容,该种食品市场上一律停止销售。
  市标准计量局局长董怀仁在会上传达了国家有关文件,并指出我市食品行业比较萧条冷落,产品合格率仅有74%,市场上假冒伪劣食品很多。因此,实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是非常必要的。但由于我市这项工作起步较晚,故执行日期 期推迟10日。市计经委副主任丁安贵讲了话。他说:贯彻执行这个标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十分紧迫,这个标准是带有强制性的,各有关单位都要无条件地执行。同时,这个标准也是符合生产者的重要要求,更为广大消费者所欢迎的。计量部门和食品协会将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对违反标准者严惩不贷,也欢迎消费者共同监督。市计量局专门设立了公开电话,如果消费者发现明年1月10日后,仍有食品不具备合格标签,请拨4450或4510。 ( 董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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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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