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农民向土地多投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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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8648
颗粒名称: 鼓励农民向土地多投人
分类号: F327.65
摘要: 1987年,盘山县高升镇制定种地养地制度,鼓励农民多施农家肥,不断提高地力,增加农业生产的后劲,确保粮食稳产高产。
关键词: 农民 土地 种地养地制度

内容

本报讯 盘山县高升镇制定种地养地制度,鼓励农民多施农家肥,不断提高地力,增加农业生产的后劲,确保粮食稳产高产。
  近几年来,高升镇部分农民不舍得向土地投资,出现了地力不断减退的现象。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促进农民种地养地的积极性,这个镇制定了种地养地制度。
  一、今后凡弃耕或种后不进行田间管理者,每亩地收土地补偿费10元,土地负担费照付。
  二、每亩地每年预交3元土地基金费,每年每亩地施优质农肥3500公斤以上。达到规定数量者,土地基金费返回,达不到数量者不予返回,此款做为养地奖励费。
  三、每年施用农家肥每亩超过5000公斤、粮食亩产超500公斤者,每亩地奖励养地费3元。
  四、凡不施农家肥者,只供应以粮挂勾化肥,计划内和计划外化肥均不供应。
  五、建立村干部种地养地责任制,种地养地奖励费占村干部浮动工资的20%。全村每亩地均施农家肥3500公斤的,此部分工资发给个人,达不到标准不予发给,做为养地奖励费。
  六、有条件以工补农的村,对达不到施肥规定标准者,不予补贴。
  此项工作由镇、村两级部门在每年春耕前组成专门检查组,统一验收。(王百录 张占果)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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