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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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8220
颗粒名称: 我市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10月12日盘锦市政府召开市开展1987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动员会议。
关键词: 市政府 物价大检查 动员会议

内容

本报讯 (记者刘长军报道)10月1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我市开展1987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动员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年初以来,我市有一部分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业户哄抬物价,巧立名目,滥发实物,偷税漏税,严重地违反了财经纪律,影响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会议决定:从10月15日开始至明年1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这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个体工商业户。这次大检查,主要检查1987年发生的各种违纪问题。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税收方面。重点检查纳税单位和纳税人有无偷税、漏税、欠税和抗不情况,各项税收的减免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后超越权限或擅自减免税收的情况;有无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免税照顾的情况,有无逃避征收奖金税的情况等。二是财务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有无隐瞒、截留、挪用和拖欠应上缴国家的利润和其它各项财政收入;企业税后留利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的现象等。三是物价方面。重点检查高价抢购、哄抬市场物价、压级压价收购重要农副产品;服务部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对已放开的鱼、肉蛋、菜、果等农副产品不执行规定的指导性价格、购销差价、批零差价等。这次大检查将采取按隶属关系分级分口负责,实行自查、复查、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副市长曹志明在会上讲了话。他强调指出:这次大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端正思想,要把大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指导。要教育群众提高认识,排除干扰,建立检查责任制,逐级负责。曹志明副市长最后强调:对检查走过场的单位,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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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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