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小炼油小沥青厂(点)污染环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8015
颗粒名称: 控制小炼油小沥青厂(点)污染环境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盘锦市环保局最近采取积极措施,控制小炼油、小沥青厂(点)污染蔓延。
关键词: 小炼油厂 环境污染 积极措施

内容

本报讯 市环保局最近采取积极措施,控制小炼油、小沥青厂(点)污染蔓延。
  近年来,我市小炼油、小沥青厂(点)发展较快,由1983年的几家发展到84家。这些厂(点)对振兴我市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相当一部分厂(点)不具备生产条件,设备简陋,工艺落后;资金、技术力量不足,产品质量低劣。由于部分小炼油和沥青厂(点)忽视环保工作,缺少“三废”处理措施,对环境污染严重。市环保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下发了《关于整顿小炼油厂、小沥青厂(点)防止环境污染的通知》;并同辽河油田环保处、运销处制定了市内外单位、个人购置原材料油供应批准办法,即:以后各小炼油厂,小沥青厂到油田购生产原材料油时一律持市环保局签发的允许生产证。各县、区的小炼油厂、沥青厂(点)一律由环保部门检查验收后决定是否关停。现在,小炼油、小沥青厂(点)已行动起来,自觉治理污染,全市有40%以上的小炼油,小沥青厂(点)的环境污染得到治理。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盘锦日报》作为中共盘锦市委机关报,承担着"办主流媒体,做主流新闻,为主流服务"的历史使命。 《盘锦日报》是盘锦地区最具权威性,具有影响力,兼有广泛性和深入性的媒体,也是盘锦地区覆盖最广,传阅率最高的主流平面媒体。

阅读

相关机构

市环保局
相关机构

相关事件

盘锦市
相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