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卫生检查团来本市检查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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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7893
颗粒名称: 省食品卫生检查团来本市检查工作
并列题名: 二十二个厂家和个体经营者受到处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7月辽宁省食品卫生检查团对盘锦市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厂家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市食品厂、八一饭店等单位受到好评,市糖酒公司等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分别受到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关键词: 食品卫生检查团 食品加工 检查

内容

本报讯 7月中旬,省食品卫生检查团对本市56个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厂家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市食品厂、八一饭店等单位受到好评,市糖酒公司等22个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分别受到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省检查团在不听汇报、不经市有关部门推荐指定单位的情况下,先后对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及地处于楼的一些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市食品厂、双台子区八一饭店、会宾餐厅等单位能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食品的加工制作和经营。
  通过检查,再次暴露了我市食品卫生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全市部分饭店和一些熟食品加工店没有加工制作专用房间,既无防蝇设施,又无消毒设备。有的地方还不能按规定实行食品垫离,成品间存有已发霉变质的食品。
  这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最多的是农贸市场。兴隆台区商场附近的农贸市场管理混乱,不少个体生产者和经营户根本不具备生产和经营条件,可照样生产、经营。市内一些食品批发部门不按规定索证就擅自外进、销售商品,致使不少粗制滥造、掺杂使假的食品流入我市。市糖酒公司不索证就外进酒和罐头,被罚款500元。
  省食品卫生检查团还对我市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专职监督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金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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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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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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