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公判大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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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7682
颗粒名称: 我市举行公判大会
并列题名: 六名罪犯被处死刑十二名以身试法者受到严惩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7月16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万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了这次公判会。
关键词: 中级人民法院 宣判大会 干部群众

内容

本报讯 7月16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万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了这次公判会。
  副市长陶涛在讲话中说,自从开展“严打”斗争以来,经过集中打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市社会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地增强。但是,从目前全市情况看,社会治安秩序还没有达到根本好转,一些大案、要案的发案率尚未完全降下来。这说明,专政机关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在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斗争中,我们要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同时,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斗争和社会治安秩序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犯罪。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了18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其中,故意杀人、抢劫、流氓、盗窃犯孙胜武,抢劫犯王海,故意杀人犯张静,盗窃犯刘凤国,故意杀人、重婚犯王治胜,流氓故意伤害(致死)犯赵文俊等6名罪犯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对曹忠宝、李静等12名罪犯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7年、12年、1至5年有期徒刑及管制2年的处罚。
  宣判会结束后,当载有罪犯们的汽车经由双台子、兴隆台区时,倾城而出的数万名群众沿街观看,无不拍手称快。当日下午15点50分,随着一阵枪声,孙胜武等6名罪犯在刑场毙命。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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